各有关单位:
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 《2021年开放基金申请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指南》)已发布,请各有关单位按照《申请指南》要求积极申报。有关注意事项如下:
一、填报受理时间:2021年8月16日-2021年8月31日(截止18:00)。
申请人应于当年指南发布截止期限内,将纸质申请材料(签字盖章)一式三份报送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,同时递交相应电子文档;
二、申请单位按《申请指南》办理程序经审定获得资助的,进行开放基金合同签订,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2021年开放基金申请指南
2.2021年开放基金项目指南
3.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(模板)
4.科研诚信承诺书(模板)
5.知识产权合规性申明(模板)
6.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
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
2021年8月16日